中共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4日 12:02 浏览量:2158 来源:市监局
中共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至9月,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2月底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2019年1月11日,根据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参与反垄断调查相关职责等整合,新组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我局就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原市食药监局重点问题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既是政治体检,又是工作透视。此次巡察组对原市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进一步增强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管局“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党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原市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在接到巡察意见反馈后,均立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和学习。2018年年末,三局党组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按照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的主题要求,重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聚焦问题,深刻反思和剖析,进一步提高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局党组又专门召开会议,学习、领会巡察组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机构整合后的整改工作。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原市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均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体系。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又及时整合、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机构改革期间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不松、人员不散、力度不减。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措施。今年1月初,原市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针对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各自出台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分解表。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尽管“三定方案”尚未明确,但仍按照原市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的职能和人员分工,扎实推进整改方案的落实。局党组书记和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抓具体、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加强督办检查,推动长效管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推进相关工作,逐条逐项督查整改进展情况。3月1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在整改落实中,我局注重通过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尽管尚处于整合阶段,我局已修订或新制定17项规章制度。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原市工商局“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牵头部门,在试点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方面整体较为滞后”问题的整改。
原市工商局承担的“双随机、一公开”牵头工作,已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现已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着手梳理、明确、规范随机检查的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执法权限等。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近期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苏州“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已经发布,我们将根据其中的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结合苏州实际作进一步梳理,代市政府起草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到2019年底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2.关于原市工商局“按照打好‘三大攻坚战’的任务要求,在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方面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全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全面核查工作,今年1月份以来实地核查全市1400多家化工企业。
(2)已实现涉企信息及时归集、依法公示,并实施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
(3)联合市金融办于2018年12月召开了处非攻坚战广告资讯宣传活动清理工作会议。开展金融类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整治工作,不仅加强对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监测,而且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系统进行了“三项技术”升级,即新增重点行业,把金融单位设立为重点行业库,进一步加大涉及金融类广告的互联网广告监测巡查力度;拓宽监测领域,把微信公众号纳入监测范围,扩大对新媒体广告监测的覆盖面;强化证据保全,引入电子证据保全功能,提升广告执法办案的效能。目前软件共监测34个综合性网站、37322个一般性网站、712个重点监管网站和412个微信公众号,159个词句作为关键字搜索管理。自市整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监测涉及金融的互联网广告和资讯信息3.5万条/次,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428件,其中涉及金融类广告案件2件。
(4)认真学习领会省政府《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拟定《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意见》。完成对2018年抽检中发现的涉污不合格商品后处理情况的跟踪检查。编制2019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车用尿素抽检计划并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申请抽检。以商品质量抽检为主要手段,重点检测涉及环境污染指标和体现商品质量重要性能的质量指标,及时处置和查处抽检中发现的销售假冒伪劣、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等不合格商品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关于原市工商局“民企党委运转模式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问题的整改。
(1)民企党委系工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民企组织和党员较为分散,管理难度很大。我们就“民企党委”管理体制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书面请示,并主动向市委“两新”工委汇报。同时,不等不靠,积极依托现有党员队伍管理机制,做好民企党委的思想教育、作风建设和各项制度的执行工作。
(2)切实加强对民企党员的教育管理。依托“苏州市智慧党建平台”,对党员到会(课)情况进行详实记录,以量化考核的手段督促支部开展好“三会一课”,确保各项学习任务的落实到位。发挥好“吴锦丰党建工作室”、党员活动中心等平台作用,加强示范引领和工作帮扶,充分调动民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关于原市工商局“房产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已完成对原市工商局出租房屋的清理,所欠租金已按合同收取到位,并已交入账户。按照市财政统一要求,凡必须实行公开招租的均已按要求进行公开招租。自2018年起,房屋出租已委托保障房公司统一出租。对少数承租户有违法合同约定的,已采取司法途径。
(2)健全了办公室、财务处、机关党委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涉及房产出租管理等事项及时沟通,加强监督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发现问题的严肃追责。
5.关于原市工商局“局属固定资产管理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1)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我局对包括原市工商局在内的局属资产进行了认真清理核对,确保了账物相符。出台《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改革期间资产的严格管理。
(2)切实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开发了局机关综合管理平台并正式上线运行,将相关资产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实现了对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精准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3)对重大固定资产的采购、移交、处置等事项,严格执行市财政相关制度要求。办公室、财务处、机关党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涉及重大固定资产相关事项及时沟通,严格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6.关于原市工商局“有的公司虽然已经清理退出,但仍在打着市工商局牌子从事业务经营”问题的整改。
(1)对原市工商局出租的房屋组织了专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要求租户履行合同,对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已采取了司法途径。
(2)对打着市市场监管局牌子从事业务经营的公司,已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2018年底该企业已完成了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的变更。
(3)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经营和宣传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加大对企业在网上冒用行政机关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7.关于原市质监局“主动对标找差落实整改不够到位,发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部门职能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锅炉开工告知工作,实现全市燃煤锅炉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下发《关于加强锅炉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锅炉安全监管和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进度,对列入政府淘汰计划的10-35蒸吨燃煤锅炉进行使用登记证注销,督促检验机构对超过淘汰期限的燃煤锅炉不予实施定期检验。2019年4月印发《2019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工作意见》,认真落实市场监管、环保、发改三部门《关于锅炉节能环保工作通知》要求,构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2)切实推进锅炉燃煤质量抽样检验工作。会同市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锅炉燃煤质量常态化抽检的通知》,2018年累计抽样检验锅炉燃煤800批次,相关检验检测结果按规定定期通报相关单位,为推进燃煤削减、促进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持。
(3)围绕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产品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注重“放活”与“严管”相结合,对钢铁、水泥产能过剩行业依法严格实施生产许可制度。对涂料、胶粘剂、溶剂型木器涂料、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开展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2018年抽查胶粘剂、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共12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100%;增加VOCs风险监测项目,符合12批次,符合率100%。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开展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普查工作,目前共普查出燃料为柴油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计6506台,燃料为汽油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计142台,并报市“263”办公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及调研工作。
8.关于原市质监局“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够全面到位”问题的整改。
(1)坚持行政许可“简”字当头,优化审批流程,推行服务标准化,实现100%“不见面审批”,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核”。2018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相关部署,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取消了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受省委托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除危险化学品外,其他16类产品实施先证后核制或告知承诺制等简化手续,生产许可证发放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2018年共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22张,按简化手续办理66张。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除了评审专家现场审核以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做到即到即办。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我局1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上网,并具备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在线申办功能。
(2)整合优化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职能,3月15日出台《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4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为民营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红利。
(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在江苏省安徽省开展电梯维保和检验改革试点的批复》精神,我局经过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电梯按需维保、无纸化维保和电梯检验改革三个方案,后续将按照省局要求深化电梯监管改革。
(4)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市质监局已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业务处室也根据省局部署,建立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就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局将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部署,抓好落实工作。
9.关于原市质监局“推进质量强市战略落细落地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1)积极融入全市战略,组织起草《苏州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年10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予以印发,成为我省最早出台质量提升方案的地级市。《方案》提出了我市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在8大提升领域通过6项主要提升措施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形成了41项质量提升分解指标,并将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下一步,我局将牵头加大对《方案》实施的督查,推动落实到位。
(2)充分发挥标准的创新引领作用。起草《江苏省标准化综合改革苏州实施方案》,2018年11月和2019年1月两次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共征集到反馈意见29条。修改后的方案已报市政府,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大力推进品牌“植树育林”计划。目前共计1273家企业入选培育名单,其中第一梯队65家,第二梯队325家,第三梯队883家,我局将按照梯队名单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品牌基础能力提升、形象提升、传播提升、国际化提升、创新能力提升、人才队伍提升等培育指导工作。2018年共组织10家企业申报江苏省质量奖,4家企业进入现场审核阶段,为历年最多,位列全省之首。组织评定2018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共计31家企业申报,5家企业获评苏州市市长质量奖、12家企业获评苏州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申报数量及质量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组织评定2018年苏州市质量奖,共计78家企业申报,36家企业获评。组织苏州名牌认定工作,446个产品(服务)申报,363个产品(服务)获评。135家企业获质量信用A级,10家企业获质量信用AA级,6家企业获质量信用AAA级。2019年,我局将着力推广“首席品牌官”等先进品牌管理方法,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品牌。积极推动品牌企业参与驰名商标认定,加大马德里注册推进工作力度。全年计划指导注册商标申请5万件以上,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超过35万件;推动全市有出口业务的自主品牌企业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200件以上,总量突破1000件。继续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和江苏省质量奖。强化质量品牌宣传,举办苏州品牌博览会,组织开展“企业品牌价值测算”,切实提高自主品牌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4)实施质量人才培育“三个一千”工程。区分不同层次的企业和学员,实施有效培训,推出质量管理系列课程,设定“个性化”菜单。2018年共计培训423名首席品牌官,313名首席质量官,培养质量检验员、卓越绩效自评师等质量工匠354名。今年计划继续培训质量品牌管理企业家、首席质量官和生产一线的行家能手各300人以上。
(5)加快推进苏州国家质量基础(NQI)基地建设。基地建设项目2018年9月获市发改委立项批复,目前正有序推进基地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建设招标、方案设计及施工招标等工作,力争今年三季度开工建设。基地将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定位开展建设,通过重大基础公共实验室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纳米技术等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的建设,在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领域形成产业带动效应,吸引更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公共技术平台落户苏州,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10.关于原市质监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尚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2018年,原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结合“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共走访企业14801家、居民58户,对企业、居民反映的各类问题意见都给予了积极回应和热忱服务。
(2)深化民生计量工作。2018年全年免费检定384家集贸市场22275台电子秤,受检率为100%,全年对全市760家医疗机构的10557台医用计量器具实施了免费检定,受检率100%。实施“诚信计量惠民”工程,2018年对市区范围商贸流通领域内的3374家商户、10571台商用衡器进行了免费检定。实施“健康计量惠民工程”,2018年走进105个社区,参加主题活动10次,累计服务群众6250人次,为7880台家用血压计开展免费检定维修。组织开展室内空气甲醛含量免费检测活动,从最初每年免费检测100户家庭增加到2018年免费检测550户家庭。在检测结果通报上,由原来的“信息发送”到户变为“信息发送+检测报告寄送”到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结果更具可信度和说服力。
(3)强化以电梯和气瓶为重点的民生特种设备监管。立足苏州电梯产业聚集特点,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举办苏州市电梯维保人员技能大赛,开展苏州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活动。通过政府招标形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26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并对其所维保1412台电梯进行质量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分析通报。探索开展电梯试点改革,研究出台电梯在线维保、定期检验、按需维保等改革举措与方案。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六艺”展演、园区成立25周年等重大活动电梯安全保障工作。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气瓶事故教训,持续加大对气瓶充装检验环节的监管力度,2018年下半年共检查气瓶充装、检验单位18家,形成并移送案源线索17条,对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了通报。2019年4月印发《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明查暗访工作方案》,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气瓶充装单位明查暗访工作,目前共检查涉危化品企业45家,气瓶充装单位17家。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化监管,目前全市已有252万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及75万只工业气瓶安装上传了二维码。
(4)加强对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管。2018年扩大监管产品覆盖面,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认证产品抽查比重,由生产许可证5类524家和强制性认证项目3类243家扩大到生产许可证11类790家和强制认证项目9类540家。2018年市级监督抽查共完成52类1954批次产品,合格1854批次,合格率为94.88%;完成13类513批次风险监测,发现风险产品162批次。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动自行车强制产品认证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专项检查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出台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组织开展新标准实施情况调研,在生产和销售企业广泛宣传。
(5)推动产品提质增效。聚焦我市产业特点,2018年选取羽绒服、空气净化器、丝绸制品等消费者关心的日用消费品作为重点提升产品,联合市文广新局实施丝绸振兴工程,8家企业16项产品获得首批丝绸品质认证。将“苏州丝绸”品质认证模式复制推广至红木家具、苏绣等产品,进一步发掘苏州传统产业历史内涵,助力传统文化新发展。推动开展《苏州品质认定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编制。加强质量发展宏观研究,开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重点开展电梯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电梯行业质量提升专题调研,组织质量提升专题培训,进行苏州电梯产品质量比对和质量攻关,推动企业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运用。充分发挥康力电梯等行业标杆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改进管理方法。
(6)营造质量发展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质量获奖企业的宣传力度,扩大获奖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其他行业中的深入实施,完成2018年市长质量奖、质量管理优秀奖企业宣传片拍摄,在《苏州日报》《中国质量报》发表专版文章,编写出版《精致苏州与工匠精神》。通过“苏州市场监管”公众号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征集活动,已收到群众报送的活动主题200余条。举办实验室开放、质量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社区消费教育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质量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11.关于原市质监局“担当作为精神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以“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我省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文件、《苏州市激励改革创新担当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并结合自身思想和岗位实际,查找问题不足,剖析存在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全面梳理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确定了原市质监局行使职权内容、常用及非常用权力事项。涉及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427项,行政强制 16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
(3)加强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开发人事信息管理实时系统。开发运行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统计全系统干部队伍人员信息,涵盖年龄、学历、职称、职务、工作经历等干部队伍现状分析功能,为局党组选人用人提供参考。落实市级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处室分工,2次组织召开处室绩效考核工作任务落实碰头会。加强事业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出台直属单位综合绩效考核细则,通过实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和综合绩效考核,客观、准确评价各直属单位职责履行和作风建设等情况,促进各直属单位依法履职,规范运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质监稽查支队成立案源收集研判分析小组,及时汇集和分析舆情信息,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对存在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主动与检验机构联系,对委托检验中经常出现不合格或不合格率比较高的产品、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确定重点检查的产品、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抽查;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兄弟部门开拓案源情况,结合苏州区域特点,进一步挖掘新案源;与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协作机制,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历年来三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统计分析,掌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并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案源线索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震摄一个区域。
12.关于原市质监局“政府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出台《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
(2)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意见》,对下属事业单位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数量、比例进行规定,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年度“末位淘汰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过程监管。
(3)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训,提高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意识及业务能力。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监管,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4)各直属单位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和要求,均对采购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流程。
13.关于原市质监局“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各直属单位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和要求,全面梳理了人、财、物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质量检验、过程管理,做到了“有源可溯”。邀请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举办苏州质检院抽样业务规范工作专题讨论会,进一步规范了抽检业务开展过程中对象无法开具发票等特殊情况下自制票据入账的条件和程序。
(2)在监督抽查方面,对照江苏省地方标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严格要求承检机构按照年度计划实施,明确检验方案,并在检验后将产品检验报告、抽样清单、未抽到样说明、检验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我局。
(3)出台《关于做好检验后样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市级承检技术机构从制度上加强检验后样品管理。根据巡察反馈情况,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完善质检抽样等相关内控制度。3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纪委派驻组赴下属事业单位,就制度落实、样品抽样处置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听取各机构关于样品处置的详细汇报,确认样品处置管理办法内容及执行情况,确认检验后样品情况管理情况,走进仓库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良好。
(4)市质检院通过市财政局网站遴选多家入库拍卖公司和评估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合作对象和拍卖行为。市计量院制定《检校结果质量控制程序》和《抽样采样管理程序》,上线独立的计量管理系统软件、质检管理体系软件,通过人工和软件对计量检测、质检抽样过程进行监管。
14.关于原市食药监局“针对监管还不够严格,存在地方保护思想”问题的整改。
(1)今年以来,按照《关于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在元旦、春节、小高考、五一等重点时段,以旅游景区、餐饮集中区等为重点场所,以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连锁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严查餐饮单位食材索证、人员健康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结合重点时段的餐饮消费特点及时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春节前夕在指导各地约谈165家承办“年夜饭”餐饮单位的基础上开展飞行抽查。315期间,组织开展针对连锁餐饮单位的专项突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2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212家,提出整改意见227条,查处违法行为49起,约谈餐饮单位32家次。春季开学以来,共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591家,立案37起。全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良好以上等级率97.44%、五常等先进管理模式实施率73.87%、明厨亮灶实施率90.99%,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开展重点单位食品安全飞行检查11家。
(2)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监测。分析评估全市餐饮监管现状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情况,进一步摸索规律,更好指导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加大抽检力度,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酒类饮品、熟肉(自制)、餐饮具、网络订餐配送膳食、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等重点品种共开展抽检监测803批次,合格率98.9%。对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依法依规做好闭环处理。
(3)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共组织调派重大活动监管任务16次,包括寒山寺听钟声、苏州市两会、小高考、第八届中国苏州创博会以及各类警卫任务,保障17.8万人次用餐,实现重大活动期间零投诉、零事故。运用好苏州市重点单位食品安全全程监控管理平台,积极探索重大活动信息化监管。
15.关于原市食药监局“舆论阵地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
(1)原市食药监局在市局外网、“苏州食药”微信公众号、局政务微博及头条号等平台,专门开设科普专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苏州食药”微信公众号正在进行“账号迁移”至“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迁移前粉丝数为6521人。“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目前的粉丝数是19578人。
(2)选优配强食品药品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组织宣传人员赴高校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整体能力水平。2018年原市食药监局共组织全市系统向市级以上媒体投稿并被刊用846篇次,组织协调各类媒体采访95次,发布微博342条,推送微信586条,应对微博投诉举报155件。其中,“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6条微信的阅读量均达万人以上,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信任感。
(3)加强舆情监测。突出重点、敏感时段,强化应急值守,搞好舆情监测,遇有重大突发情况均能迅速反应、妥善应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妥善应对了多起舆情事件。
16.关于原市食药监局“针对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和市委整改要求,未能有效结合工作职责主动查摆对标”问题的整改。
(1)原市食药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对照市委118号文件和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和市委整改要求,结合工作职责主动查摆对标,5次修改自查报告。成立巡察对接协调小组,驻局期间每天下班前碰头沟通巡察中发现问题,研究落实即知即改措施,每位党组成员认领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立行立改10条问题。
(2)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整改问题后,原市食药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排出完成整改时间表,上报整改方案。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17.关于原市食药监局“对优化各级行政资源配置思考不足,指导性举措较少”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建强基层初级中级检查员队伍,以能力提升为目标,以教育培训为突破,有计划地举办专项业务培训、专题业务研讨等活动,同时结合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契机,不断提升监管干部能力水平。一是请专家授课,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培训班上,邀请专家讲解相关检查的变化和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质量风险体系进行了透彻讲解,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二是检查中培训。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到企业车间、实验室现场讲解、答疑解惑。飞行检查中指导检查员发现企业的违规行为、规范条款重点项。体系核查中以培养新生监管力量为目标,检查组由省级资深检查员任组长,以老带新,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对遇到的重点、难点进行剖析,为新检查员进行答疑解惑,达到在工作中总结、在实践中提高的效果。三是组织外出取经。组织监管人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去外省、外市学习调研兄弟局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
18.关于原市食药监局 “局党组在部署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时,对基层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承受能力评估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建立一线工作机制。实行局班子成员挂钩基层联系点、重点工程等工作制度,实行清单式管理,结合“六个一”走访调研,规定班子成员每年度下基层单位走访调研不少于12次,并建立调研工作台帐和痕迹管理。
(2)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在实施专项整治时,严格做到早计划、早汇报、重整合、强效果。在制定计划时以基层实际为导向,以整治实效为考量,将专项任务与常规工作相结合,加强与横向业务处室统筹整合,努力做到减量增效。严格落实挂钩联系基层、现场办公等一线工作制度,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基层调查研究,面对面、实打实、心贴心地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困难。加强一线工作情况考核,修订了《基层单位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和标准》,将各基层年度任务量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奖罚分明,对一线工作不力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19.关于原市食药监局“个别班子成员进取意识有弱化倾向,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对策不多”问题的整改。
(1)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食药监管工作重要指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积极投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
(2)局党组要求党组成员从严要求自己,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无私才能无畏,要求班子成员对与自己工作有联系的形式主义要坚决抵制,做到不随波逐流,不跟风赶浪。
(3)严格落实一级管一级制度,充分发挥分管领导与各相关处室的职责作用,把分级负责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形成纵横结合的管理体制,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4)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市局下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党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基层支部加强排摸和教育工作,切实消除党员干部“等”“看”思想和工作上的应付心理,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作风不散、思想不乱。
20.关于原市食药监局“班子成员对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重视不足、指导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做好春节期间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苏州市局在辖区内认真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保健”市场乱象百日整治行动,加大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市、大型超市、专卖店、药店为重点区域,以阿胶类、蜂胶类、鱼油类、营养素补充剂等节日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956家,出动执法人员1748人次;对辖区内“完美”“无限极”“康宝莱”等一些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专卖店进行专项检查。共排查各类线索21条,摸底调查会销场所150余家。结合权健养生项目和百日行动开展普查,共立案查处5家无证、无照经营单位。抽样保健食品5批次,对相关酒店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关闭网站、公众号2个。做好保健食品消费科普宣传, 今年以来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科普宣传讲座20场,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保健食品题材小品和典型案例。
(2)落实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查工作。根据国家、省药监局关于深入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文件,督导各地开展清查工作。一是及时梳理平台信息,清理涉及产品。梳理当前我市化妆品非特备案平台3万多个备案产品中不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范围的产品备案信息,特别是梳理清查违法宣称“药妆”“EGF”、干细胞的产品,申请省局强制注销或企业自行注销。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及时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委托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对“药妆”“EGF”、干细胞违法宣称的产品,对前期被强制注销或自我注销的产品都进行了现场核实。目前,已责令各相关企业采取整改措施,停止生产、销售涉及产品,市场已有销售的已全部责令企业召回,后续各市(区)局将对相关企业跟踪检查确认。
21.关于原市食药监局“针对网络食品质量问题,保健品销售欺诈、医疗器械体验式诱导、恶意职业索赔乱象等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局党组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1)推进“以网管网”信息化建设,建立对网络平台线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餐饮单位的定期自动抓取--线上线下同步核查处置的工作机制。已监测5批500余家疑似问题入网餐饮单位,并线下核查处置。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检查和约谈,公开约谈主要平台,推动网络订餐明厨亮灶和工作站建设,在全省率先启动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在线备案系统。
(2)制定《苏州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联合多部门在全市开展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5次。2018年9月以来先后对苏州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姑苏分公司、吴江分公司和苏州尚康世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会销点进行联合执法,查获一批违法食品及保健食品,处罚金额129万余元。
(3)约谈保健食品高风险经营企业,针对近年来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过的21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个别约谈、集中约谈,强化风险排查,落实日常监管。在局官网上刊登《致全市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公开信》,在宾馆、酒店及旅游聚集场所发放《致苏州市宾馆、酒店等会议场所及旅游企业负责人告知书》,在核心商业区及社区设点宣传,制作科普小视频在苏州电视台、公交车电子屏滚动播放,印发《保健食品消费宣传手册》4.9万余册,在局外网上发布《关于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消费提示》,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众号向全社会普及保健食品知识,在全市营造了保健食品“科学选用,理性消费”的浓厚宣传氛围。
(4)加强对医疗器械销售者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检查,对经营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着重惩治在标签和说明书上标识具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4次集中飞行检查,检查企业24家,其中3家移交稽查部门,12家停产整改,12家整改。
(5)对近两年来的11593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工单进行分析,筛选出恶意职业打假人,下一步对上述人员进行重点治理。
22.关于原市食药监局“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结合药检中心实际,加强与市财政及政府采购部门的沟通,修订完善了集体决策制度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用实验耗材进行分类管理,主要耗材或使用量较大的耗材进行统计,每年进行二次集中招标采购。对应急检验、临时使用等特殊耗材实行单独采购审批流程,经比价后实施采购。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修订完善了物品采购制度,
(2)继续抓好廉洁自律的学习教育,狠抓廉政风险点的排查。进一步完善检验质量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检验人员行为,加强科学检验、依法检验的管理,把风险防范工作与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更好地融合,着力构建长效防范机制,制定完善更贴合具体岗位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在市委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机构整合正在进行中,一些问题的整改,还需要在“三定方案”确定后全面推进。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整改,对需长期努力整改的任务,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和长期效果。
一是坚持更高站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始终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思想上自觉认同、坚决拥护,政治上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政治站位更高、思想认识更深、标准要求更严,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加快推进新机关的党组织重建工作,在理顺关系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党建水平,着力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结合起来,挺纪律、立规矩、明责任,传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结合问题整改,高效完成机构改革。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助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领导带头,坚持系统集成,坚持一体建设,坚持融合发展,彻底打破原来的块块思维,坚决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原各部门重点工作得到加强,确保综合执法效能得到提高),真正达到机构改革后工作上“五合一大于五”、队伍建设上“五合一等于一”的效果。一要重点抓好“三定”编制和实施。坚决“打通、贯通、融通”,注重职能融合,科学编制“三定”方案,着力消除板块痕迹。严肃程序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因事择人、人岗相适,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选准用好干部。二要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形成系统整体合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加快监管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执法监督,提升监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三要切实做好改革后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日常监管与机构改革,厘清职责边界,明确事权划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注重严实管理队伍,凝聚改革共识,强化责任担当,绷紧纪律之弦,进一步凝聚人心、提高战斗力。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全局中心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用好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制度措施、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教育引导各党组织和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狠抓落实的本领,聚焦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破解,一个难关一个难关攻坚,做实、做细、做好、做常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更好担负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市场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使命和责任,认真践行“守住底线、营造环境、规范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大服务的理念,紧紧把握“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关系,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定的信心决心、鲜明的奋斗姿态,奋力开启新征程、努力展示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2-69851630;传真:0512-69851628;电子邮箱:szqiancy@jjj.suzhou.gov.cn。
2019年4月30日